1、样品递交方式:投标人须按“投标样书清单”提供样书(每种样书提交一本,不需进行馆藏加工,样书包装由投标人自行密封),样书必须按照样书目录提供,样书出版社、 书号、定价、书名与样书目录不相符或提供样书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办理样品接收登记手续,以邮寄方式(包括平邮、快递、货运物流)递交样品的将被拒绝接收,且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样书,并提供样书清单(见附表)(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样书清单的书名在样书清单中填出准确的书号、出版社、码洋(定价)、出版时间等信息。)]
附表:样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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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书号 | 书名 | 出版社 | 定价(码洋)/册 | 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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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样品递交地点:XX。
3、样品清退时间: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接通知后6小时内办理清退交接手续(逾期领取所造成的丢失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防冒领,领取人须出示原递交样品人身份证原件或原递交样品单位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时必须按采购货物技术要求中注明要提供的样品进行递交,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
注:
1、样品调试所需要的工具由供应商自带,请准备样品时予以考虑。
2、样品的外包装及标识不应出现暴露供应商身份的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商标等。递交样品 前请自觉对类似信息作密封隐藏处理。否则,该样品有可能被拒绝接收。
①投标人所交样书在外包装上书写“×项目,第×包,共×包”字样。
②每包样书内必须提供该包样书清单(见附表),在每册样书封面贴上标有该书序号的标签,样书按书目序号从小到大由上至下叠放。如不按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